发表日期:2018-07-20[点击:579次]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各相关学院、重点实验室、机关部处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按照《东北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3〕30号)的要求和2018年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计处、科学技术处、计划财经处、纪委办[监察室]等四部门,共同从我校科研项目中抽取了20个项目列入2018年科研经费审计的范围。
今年抽取的科研项目由审计处委托公开招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请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组给予重视,积极配合审计,认真准备审计所需资料。学校希望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组认真做好审计建议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对其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实施延伸审计。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2018年继续对已抽取的科研经费全过程审计项目持续实施审计。
已纳入科研经费审计范围的科研项目,因其支出额占批准经费(合同金额)比例过低而未实施审计的,将在以后年度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审计。
联系电话:83687438-3 83680099
附件:
1. 2018年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抽审项目
2. 2018年科研经费全过程审计项目
3. 2016-2017年支出比例过低而未实施审计的科研项目
4. 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及具体要求
审计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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