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流程
1.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向审计处提出申请,并填制“重点建设项目自制仪器设备审计申请单”;
2.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向审计处提供相关资料;
3.审计处成立审计组,确定审计人员;
4.审计组实施审计,如发现问题,通知建设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5.审计组出具重点建设项目自制仪器设备审计报告,作为自制仪器设备资产验收入账的必备条件;
6.审计处将审计报告抄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
7.审计处将相关资产进行归档管理。
二、所需资料
1.自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2.自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执行表;
3.自制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单;
4.自制仪器设备目标责任书;
5.自制仪器设备技术验收报告;
6.重点建设项目和自制仪器设备的财务账号;
7.已报销的原始票据及记账凭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已经审批的未报销原始票据及复印件;
8.审计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